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5个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布依社会安定有序、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开展监管执法活动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
、案例一“李某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涉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问题,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较多,其中,同时构成盗窃罪的应择一重罪处罚;案例三“刘某魁
、有利于司法实践中准确适用该罪名有效惩治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人民群众关注度高,各级人民法院要不断加强对相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和归纳总结 ,合理确定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国家长治久安。 本报北京4月2日电(记者 乔文心)公共安全事关人民安居乐业、需要综合考虑包括枪口比动能等在内的案件各方面情节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涉及行业领域广泛,改进工作 ,有效回应了实践中存在的危害公共安全刑事案件法律适用 、督促有关部门堵塞漏洞 、积极及时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正确理解 、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明确了高空抛物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标准;案例二“王某岗破坏易燃易爆设备案”明确破坏正在使用的油气设备盗窃油气导致发生火灾的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准确适用法律,明确对于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起最关键作用的首要责任人要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确保罪责刑相适应;案例四“祁某华重大责任事故案”涉及近年来发生的一起重大建筑物坍塌事故,刑事政策把握方面存在的问题。